一、学科基本概况
环境规划与空间治理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举措,更是衔接全球可持续发展议程、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关键学科支撑。环境规划与空间治理(0830Z1)二级学科学位点以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一级学科博士点为根基,于2025年12月份自主设立。
本学位点吸纳人居环境人本理念与空间治理协同逻辑,形成特色鲜明的交叉学科定位:聚焦环境健康与空间规划中的人居环境优化路径,深耕环境安全与城乡韧性中的风险防控与系统修复技术,主攻城市更新与空间治理中的多元协同机制创新。三大方向相互支撑、各有侧重,既契合多学科交叉解决复杂环境问题的学术规律,也精准回应全球可持续发展、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对跨区域、跨领域高层次人才的迫切需求,更能为全球环境治理注入中国智慧。
二、学位点招生方向
本学科点分为三个主要研究方向:环境健康与空间规划、环境安全与城乡韧性、城市更新与空间治理。
(1)环境健康与空间规划方向聚焦于建成环境与公共健康的交互作用机制,重点研究城乡空间形态、土地利用、建筑环境、交通系统等如何通过影响空气质量、噪音暴露、体力活动、社会交往与心理健康等途径,对居民慢性病、传染病、精神福祉产生深远影响;旨在构建“主动式健康”的健康城市规划理论与技术体系;研究内容涉及大湾区人居环境可持续发展、健康城市理论与方法、环境暴露与健康风险评估、传染病防控与空间规划、城乡绿色空间与健康福祉、人居环境绿色低碳设计方法、健康支持性建成环境设计与政策等。
(2)环境安全与城乡韧性方向立足于区域协调和城乡融合的视角,研究如何通过科学系统的空间规划来维护和优化多尺度、多要素环境安全格局,保障区域环境安全、资源可持续利用与人类福祉,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和美丽城乡建设;并关注如何通过规划手段预防、缓解并动态适应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及长期气候变化等多元风险对城乡复合系统造成的冲击,增强其抵御、吸收与恢复能力,提升城乡系统生态功能与整体韧性;重点识别区域关键环境过程与敏感区域,构建支撑环境安全、适应气候变化的韧性城乡生态网络,推动城乡系统从单一的工程韧性和防灾减灾,向能够吸收冲击、适应压力并实现可持续转型的综合韧性演进,最终实现城乡核心功能的快速恢复与长期稳定;研究内容包括城乡系统韧性理论与规划范式、城乡规划与环境安全格局构建、蓝绿基础设施与生态廊道系统规划、国土资源综合评价与合理利用(含自然资源评价、耕地保护、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生态资产价值评估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气候变化适应性规划、生态系统服务与空间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境网络规划、城乡灾害风险评估与空间识别、社会脆弱性与公平性等内容。
(3)城市更新与空间治理方向关注如何通过优化空间资源来应对城市发展中的挑战,探讨空间再生产过程中多元主体的博弈规律、空间资源的公正分配机制以及更新政策的制度创新,从而回应新时期城市空间内涵式发展的重大需求;围绕“空间正义”与“治理效能”两大核心议题,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城中村、老旧小区、“三旧”改造用地等典型城市存量空间的更新实践;研究内容包括空间治理的理论建构与制度创新、城市更新中的空间正义与公平性、可持续城市更新的实施路径与机制、物质空间形态更新与社区网络的互动机制、城市更新政策与绩效评估、城市更新专项规划与实施、存量更新背景下的详细规划与设计等内容。
三、招生概况
1. 招生学科名称与代码
环境规划与空间治理(0830Z1)
2. 二级博士生点招生导师
蔡云楠、廖开怀、江海燕、谢涤湘
3.招生学科领域
欢迎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人文地理学、环境科学、生态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等学科的硕士生报考。
4.生源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至少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职称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其中一份应由报考导师出具);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②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③非学历教育硕士学位研究生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能报考;④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⑤境外学历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能报考。
5. 选拔方式
博士研究生的选拔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三种。
(1)普通招考:指招生单位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公开招考的办法由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订并向考生公布。
(2)硕博连读:指招生单位从本单位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拟进行硕博连读的学生需根据招生单位规定提出申请,并通过招生单位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或考核,被录取后才能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
(3)直接攻博:指符合条件的招生单位在规定的专业范围内,选拔具有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